北京美术类平行志愿综合分 = 美术统考成绩÷300×750×0.5 + 文化成绩×0.5;河北艺考生综合成绩 = 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0.5 + (专业成绩÷专业满分)×750×0.5。更多相关内容,往下看吧。
艺考生的高考分数的算法一般要看所报考的学校录取规则:
1、有部分学校是文化分+专业分的综合分来录取艺考生,文化分和专业分各占50%;而有的学校是文化分占40%专业分占60%。
2、有部分学校是按照文化分过了校线后按专业分的由高到低录取。但两者前提是你必须文化课过艺术类本科线。
3、有的省份有专业统考(所在省份的专业统考成绩可用于省内大部分院校)32所独立院校的专业需要单独进行校考。
山东省
播音与主持类综合成绩=文化成绩×70%+专业成绩×750/300×30%。书法类综合成绩=文化成绩×60%+专业成绩×750/300×40%美术与设计类、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综合成绩=文化成绩×50%+专业成绩×750/300×50%
河北省
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舞蹈类、表(导)演类、音乐类等5项省级统考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0.5+(专业成绩÷专业满分)×750×0.5,结果四舍五入保留3位小数;播音与主持类省级统考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0.7+(专业成绩÷专业满分)×750×0.3,结果四舍五入保留3位小数。
广东省
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专业:考生总分=文化课成绩×50%+省统考成绩×2.5×50%播音与主持类专业:考生总分=文化课成绩×60%+省统考成绩×2.5×40%
浙江省
艺术类综合分成绩满分为750分,各科类具体折算方法为:美术与设计、音乐、舞蹈、表(导)演、书法类的综合分=高考总分×50%+专业省统考成绩×2.5×50%播音与主持类的综合分=高考总分×80%+专业省统考成绩×2.5×20%
江西省
(1)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戏剧影视表演、服装表演]、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等科类(方向),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50%+专业成绩/300×750×50%(2)表(导)演类[戏剧影视导演]、播音与主持类,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70%+专业成绩/300×750×30%。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按考生文化总成绩、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投档,如仍相同则同时投档。
黑龙江省
美术与设计类综合分=(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满分×750)× 40%+文化课成绩(含照顾政策分)×60%书法类综合分=(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满分×750)×40%+文化课成绩(含照顾政策分)×60%音乐类综合分=(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满分×750)×50%+文化课成绩(含照顾政策分)×50%舞蹈类综合分=(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满分×750)×50%+文化课成绩(含照顾政策分)×50%表(导)演类综合分=(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满分×750)× 50%+文化课成绩(含照顾政策分)×50%播音与主持类综合分=专业课成绩×20%+文化课成绩(含照顾政策分)×80%
安徽省
综合分1=高考文化分×50%+专业分×2.5×50%,适用于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专业。综合分2=高考文化分×70%+专业分×2.5×30%,适用于播音与主持类专业。
甘肃省
除播音与主持类外,艺术类其他各招考类型综合排序成绩计算公式如下:综合排序成绩=文化课总分(不含政策性照顾加分)×50%+专业课总分÷300×750×50% ,最终结果保留两位小数。播音与主持类综合排序成绩计算公式如下:综合排序成绩=文化课总分(不含政策性照顾加分)×70%+专业课总分÷300×750×30%,最终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贵州省
在考生高考总成绩、省级统考成绩分别达到我省当年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排序确定位次。综合成绩计算公式如下:播音与主持类综合成绩=高考总成绩×60%+(专业省级统考成绩÷专业省级统考成绩满分×750)×40%美术与设计类、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书法类综合成绩=高考总成绩×50%+(专业省级统考成绩÷专业省级统考成绩满分×750)×50%
北京市
高考文化课成绩所占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