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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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主管部门:
浙江省
本科师范类公办

收费标准

  学校收费严格按照浙江省教育厅、财政厅和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执行。

  本科专业学费实行学分制收费,学费由专业学费和学分学费组成,学年开始时,学费按浙江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进行预收,学年结束后结算。新生入学时按专业大类招生的学生统一按照大类中学费标准较低的专业收取费用,分专业后分别按所学专业规定的学费标准执行。高职(专科)专业学费实行学年制收费。

  住宿费依据浙江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按不同的住宿条件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