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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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主管部门:
上海市
本科理工类公办

招生政策

  一、校内加分政策:

  1、 适用对象:参加上海秋季高考考生

  2、 加分项目:各类科技创新及发明创造类奖项、优秀高中毕业生。

  3、 评分细则:

  1)高中阶段获得过国家级、市级科技创新及发明创造类奖项者加10-20分;获得过区(县)级科技创新及发明创造类奖项者加5-10分。

  2)高中阶段获得过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者加3分。

  4、 说明:

  1) 符合上述条件的考生由个人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至我校招生办,由我校招生领导小组讨论通过并在校园网上公示后实施。

  2) 此政策加分将在我校进档线上予以加分。

  3) 此政策加分与上海市统一加分项目不重复累加。

  5、受理时间截止2014年5月20日。

  二、优秀学生专业录取优惠政策:

  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同意,2014年被我校录取的各省(市、区)一本线上考生(含贫困专项计划考生),第一志愿(平行志愿视为第一志愿)报考我校按报考专业第一志愿录取。进校一年后,如提出转专业申请,在符合学校规定的条件下具有优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