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专业培养具有基本理论素养,具备音乐表演方面的能力,能在专门文艺团体、艺术院校等相关部门、机构从事表演、教学及研究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主要课程:艺术学、表演、音乐技术理论、音乐史、民族民间音乐、重奏(唱)、合奏(唱)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