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黑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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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主管部门:
黑龙江省
专科(高职)综合类公办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B档)国家级骨干现代学徒制试点院校

录取规则

  严格执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政策与规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专业录取以分数优先为原则,根据考生填报专业志愿及我校各专业招生计划,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成绩相同时,理工类考生依次按数学、外语、语文、理综成绩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文史类考生依次按语文、外语、数学、文综成绩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

  3、对所填报专业志愿均未录取的投档考生,如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录取;如不服从专业调剂,则进行退档处理。

  4、各省(市、自治区)确定的政策加分仅作为考生投档依据,在专业录取上不享受加分。

  5、根据用人单位要求,建议报考我校空中乘务专业的考生符合以下条件:年龄不超过20周岁(1998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男生身高175cm~185cm,体重=[身高(cm)-105]KG±10%,女生身高163cm~175cm,体重=[身高(cm)-110]KG±10%,身材匀称,五官端正,口齿清晰,身体暴露部分无明显疤痕。

  6、空中乘务专业系提前批次,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面试和体检,合格者且文化课成绩达到各省(市、自治区)划定的高职(专科)最低控制线,方可具备录取资格,我校将依据该专业招生计划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成绩相同时,理工类考生依次按数学、外语、语文、理综成绩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文史类考生依次按语文、外语、数学、文综成绩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

  7、执行《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