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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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主管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
专科(高职)综合类公办

录取规则

  对进档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按考生第一志愿择优录取。

  2、 接受非平行志愿考生无分数级差要求。

  3、 对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如所填专业计划已满,则参考考生所填报的志愿调剂录取到相近专业,如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4、 根据自治区招生的相关政策征集志愿或降分录取。

  5、 外语要求:英语。

  6、 无男女生比例和民族类别限制。

  7、 录取体检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联合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指导意见》标准执行。

  8、 学院视录取专业生源情况,可对专业计划作相应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