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海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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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主管部门:
海南省教育厅
专科(高职)综合类民办

收费标准

  学费及住宿费标准:按照海南省物价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对学生进行收费。学费:机械制造与自动化(3D打印技术)专业和移动通信技术专业9500元/学年;空中乘务专业、环境艺术设计专业、风景园林设计专业、舞蹈编导专业和广告设计与制作专业9000元/学年;建筑装饰工程技术专业、工程造价专业、会计专业8400元/学年;其他专业均8390元/学年;住宿费:1600元/学年。

  第二十条 学生入学报到注册后,由于疾病或家庭事故等个人原因申请退学者,经我校审核无误后,将严格按海南省教育厅琼教计【2008】158号《海南省民办高校学生退(转)学退费办法》执行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