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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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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主管部门:
贵州省
专科(高职)综合类公办

录取规则

  依据《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 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黔招委[2017]33号)文件精神,实行学校负责,省、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监督,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公正、择优录取。普高招生采取计算机远程录取方式实施录取工作。

  (二)录取语种为英语。

  (三)学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院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执行。

  (四)具体录取方式:

  1.按照考生报考学校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录取学院第一志愿第一次平行投档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考虑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

  2.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按照专业志愿先后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上,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当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将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随机调录到未满计划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五)特殊专业录取要求:

  1.护理专业:女生身高1.55米以上,男生身高1.65米以上,五官端正,口齿清楚,无残疾。

  2.助产专业:只招女生,身高1.55米以上,五官端正,口齿清楚,无残疾。

  3.空中乘务专业:年龄不超过22周岁,女生身高1.62米—1.75米,男生身高1.72—1.82米,五官端正,身体无残疾,无特殊体味,面部、颈部、手部无明显疤痕;无精神病史,肝功能正常,无各类慢疾性病;双眼裸眼视力不低于0.4(4.6);

  4.烹调工艺与营养专业:身体无残疾,无特殊体味,肝功能正常,无任何传染性疾病。

  (六)“高职综合评价”考试招生录取方式按贵州省教育厅批准的《安顺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分类考试(高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