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黑龙江
2089人关注
行政主管部门:
黑龙江省教育厅
本科理工类民办

体检标准

有国家教育部、卫生部、残联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明示的可以不予录取的身体疾患的,我校不予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