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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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主管部门:
河北省
本科理工类公办

录取规则

  1、招生对象为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学生。

  2、对考生体检的要求按照教育部等单位联合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录取过程中,严格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对考生进行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4、进档考生专业安排办法:依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安排考生专业志愿,志愿间不设级差。根据考生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文件精神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进行调剂,所有专业调剂考生的优先级均低于其他考生。当考生总分相同时,按语、数、外单科成绩依次排序,择优录取。承认国家及各省(市)规定的加分或降分投档政策。

  内蒙古自治区考生按“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原则安排考生专业志愿,当志愿顺序相同时,按投档分数排序;当志愿顺序及投档分数都相同时,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依次排序。

  江苏省考生按“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安排考生专业志愿,即对进档考生先按投档成绩排序,投档分数相同时,按考生选测科目等级排序;分数、等级均相同时,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依次排序。我院对江苏省普通文史理工考生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不低于C级。

  5、部分专业录取办法:

  艺术类专业要求考生在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达到所在省控制分数线后,按专业联考成绩择优录取;当专业联考成绩相同时,按照考试文化总分依次排序;当文化总分相同时,按语、数、外单科成绩依次排序,择优录取。

  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限招英语语种考生,要求考生英语高考成绩不低于90分(以全国卷英语满分150分为标准),且需参加所在省(市)统一组织的英语口语考试。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在总分相同的条件下,按外、语、数单科成绩依次排序,择优录取。

  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要求数学高考成绩不低于90分(以全国卷数学满分150分为标准),在总分相同的条件下,按数、语、外单科成绩依次排序,择优录取。

  6、学院各专业的公共外语课程均为英语,其他外语语种考生谨慎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