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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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主管部门:
四川省
专科(高职)综合类公办
录取规则
三、录取规则:
1、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2、我院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根据具体情况,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
3、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原则:依据考生所填志愿安排专业,学生进校后遵照有关政策和规定,可申请转专业。
4、若报考人数与专业计划不平衡,我院可根据情况对进档考生进行专业调剂录取。
5、我院对外语语种要求不限,男女比例不限,学生进校后只提供英语教学。
6、我院承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加分政策。
7、我院严格按照教育部、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相关要求和规定进行单独招生,具体办法见我院当年公布的单独招生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