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黑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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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主管部门:
黑龙江省
专科(高职)农林类公办

录取规则

  符合国家高考报名条件,参加本年度高考的考生,根据我院各专业培养对考生身体及其他相关要求,按我院录取原则和招生计划录取。

  报考空中乘务、民航安全技术管理、高速铁路客运乘务专业考生需提前参加学院组织的面试,面试合格后方可报考,报考上述专业考生面试条件如下:(1)五官端正、体型匀称、举止端庄;(2)建议身高:高速铁路客运乘务专业女生:4050px——4300px,男生:4300px——4550px ;空中乘务专业女生:4050px——4350px,男生:4300px——4600px;民航安全技术管理专业女生4000px——4350px,男生:4300px——4600px;(3)视力:双眼矫正视力(E形表)上不低于4.8,无色盲、色弱、斜视眼;(4)面部、颈部、手部等身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无纹身、无狐臭;(5)听力正常,口齿清楚,中、英文发音基本准确;(6)无精神病史或癫痫病史,肝功能正常,无传染病;(7)其他:无过往外国拒签史、无犯罪记录。

  第十条 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照各省招生办制定的投档比例接受投档。

  第十一条 院校志愿级差:当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按未录满的专业补缺录取其它志愿考生。具体情况根据各省的生源实际确定。

  第十二条 专业志愿级差:同批次同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其专业的确定,按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依所报专业顺序进行录取。

  第十三条 专业志愿的调剂:在同批次同一志愿报考我院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中,按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满的,符合专业培养对身体及其他相关要求的专业中。

  第十四条 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加分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的考生,在高考文化课成绩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