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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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主管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专科(高职)医药类民办

学校介绍

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是广西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和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实施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的意见》《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广西民办高等职业学校设置管理办法》《梧州市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梧州市区域卫生规划》(2016—2020)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规划。


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党的教育方针及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高职教育基本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依法治校,以应用型人才培养为中心,以服务需求、提高质量为核心,以就业为导向,强力推进医教融合、校企合作,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建立健全人才培养体系,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能力,立足广西、辐射全国、面向社会,服务基层,主要为城乡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和养老养生保健机构培养“下得去、用得上、干得好” 的应用型、技能型医药人才,为实现“生态梧州,宜居梧州”“医疗梧州,健康梧州”发展战略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


办学定位

学校根据行业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确定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定位为教学型大学;以普通医学教育为主体,突出以大健康教育、养生保健、康复护理、健康管理等为特色的办学方向;以全日制普通专科学历教育为主,适当发展继续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立足广西、辐射全国、面向社会,服务基层,主要为城乡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和养老养生保健机构培养“下得去、用得上、干得好”的应用型、技能型医药人才。


建设目标

学校按照“内涵发展、特色发展、创新发展”的办学思路以及“办学以教师为本、教学以学生为本”的教育理念,全面推进学校建设。2024年前,把学校建成为特色鲜明、优势突出、区内领先、国内有一定影响的医学卫生类高等院校,成为桂东南乃至广西并覆盖粤西地区高素质技能型医学卫生人才培养的摇篮。拥有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相对稳定”的师资队伍。形成以医药学科专业为主体,养生保健、康复护理、健康管理为特色的学科专业布局,在校学生规模达到20000人。建立门类齐全、阶梯层次合理的实践教学基地,拥有直属附属医院2所,三级非直属附属医院或教学医院2-3所。在原基础上,扩建教学楼、实训楼、图书馆、体育馆、活动中心、宿舍楼等教学生活用房,完成校园二期建设任务,形成学生学习生活楼群,设施齐备,功能完善。管理规章制度健全,教育教学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在“十四五”末“十五五”初,实现学校升格为普通本科院校。


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学校设立了理事会,确定了理事长和理事会成员,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何建军同志为学校首任校长。制定了《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章程》。学校实行校-系(部)-室三级负责制,设置了校办公室、教务处、组织人事处、财务处、学生与就业工作处、图书馆、招生办公室、团委等行政、教学、教辅职能部门,及临床医学系、基础医学系、护理系、中医系、药学系、医学检验系和公共课部等教学单位,确定了各系(部)、行政处室、专业、教研室(实验室)负责人,均符合任职标准要求。制定了各项规章制度和岗位职责,确保学校内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已建成师资队伍

学校按照“储备、引进、培养、稳定”的人才队伍建设思路,已建成了一支以专为主、专兼结合的师资队伍。学校现有专任教师329名,其中新聘教师205名,长沙医学院自愿全职调驻骨干教师52名,直属附属医院教师72名;硕士及以上学历教师占55.02%,高级职称教师占35.56%。


现阶段实验实训硬件设施

学校根据《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投资规划》,建好了形态楼、生命科学楼、临床楼、信息楼等实验实训楼群,高标准、高起点建设形态学实验中心、机能学实验中心、化学实验室、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实验室、显微实验教学中心、临床技能实训中心、护理实训中心、医学检验实训中心、药学实验中心、中医与康复技能实训中心、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等11个实验实训中心。根据首批专业设置的需要,计划购置教学科研仪器设备2240.23万元,已完成签订合同教学科研仪器设备1622.18万元,剩余600余万已开标洽谈。经梧州市政府批准,梧州市红十字会医院作为学校直属附属医院。已与梧州市人民医院和梧州市中医院签订了教学医院合作协议。校内外实验实训基地能满足教学需要。


已完成校园一期工程建设

学校严格按照教育部《高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暂行)》(教发〔2000〕41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广西民办高等职业学校设置管理办法》中规定的标准建设学校基础设施。学校占地面积1665亩,已完成校园一期工程建设,包括教学楼、实验楼、学生公寓、教师公寓、食堂等教学生活用房,建筑面积166401平方米,配套设施齐备完善,基本办学条件达到且超过国家规定的办学要求,师生学习、生活条件优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