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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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主管部门:
安徽省
专科(高职)理工类公办

录取规则

  1.根据教育部和各省有关文件要求,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招生对象:参加2018年全国秋季普通高考的考生。

  3.无男女比例限制。

  4.往届生录取按照省招生考试院的有关规定办理,和应届生一视同仁。

  5.录取时按照平行志愿进行,以“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为原则,依据分数按照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如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录取第二个专业志愿,依次类推。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校根据分数调剂到相应的专业。高考成绩无法满足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做退档处理。

  6.身体健康状况要求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7. 空中乘务和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专业需参加面试,面试合格予以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