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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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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主管部门:
山西省
专科(高职)财经类公办现代学徒制试点院校

录取规则

  学院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相关省、市生源和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并依据历年计划安排等因素,确定分专业招生计划。

  (一)普通高考招生

  1、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市招生委员会的录取规定择优录取。

  2、外语语种:英语

  3、进档考生专业确定以志愿优先的原则,根据考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照考生专业志愿顺次录取。若考生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调剂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4、进档艺术(美术)类考生,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当专业成绩相同时,以文化成绩高低确定录取。

  5、体检标准严格执行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6、对加分投档考生的处理,按照省招办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二)对口升学招生

  1、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管理体制。

  2、录取严格按照省教育厅招考中心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线,实行分段、分专业按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3、艺术类(美术)专业在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线上按考生志愿和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三)“三二”转段升学

  转段升学考生按照《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五年制职业教育“三二分段”学生转段升学工作的通知》(晋教职﹝2015﹞2号)文件要求,与协议学校共同制定《山西财贸职业技术学院五年制职业教育“三二”分段学生转段升学考核方案》,根据省招生考试中心审批结果进行录取,发放录取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