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黑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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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主管部门:
黑龙江省
专科(高职)理工类公办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C档)国家级骨干现代学徒制试点院校

录取规则

  学院2018年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下达、教育部审核的计划为准。依据国家教育部最新颁布的当年度《教育部有关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通知》,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第十二条 录取专业时,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填报我院各专业志愿的具体情况,所有投档考生按实考分排队,由高到低依次录取,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录取进第二个专业志愿。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院根据分数调剂到相应专业。高考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做退档处理。

  第十三条 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省(自治区、直辖市)招考院的规定加分提档,但录取进专业时以实考分为准。高考成绩总分相当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政策照顾加分考生和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优先录取相关科目分数高者,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外语、语文、理综成绩,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外语、数学、文综成绩。

  第十四条 外语语种:学院开设英语、俄语课程。

  第十五条 根据用人单位要求建议,符合以下条件的考生报考以下专业:铁道交通运营管理专业,无色盲、色弱、口吃,身体净高:男生175cm以上,女生163cm以上。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专业,无色盲、色弱、口吃,身体净高:男生175cm以上,女生163cm以上。

  第十六条 学院与俄罗斯远东国立交通大学合作举办高速铁道技术专业和铁道交通运营管理专业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每专业年计划招生50人,该计划纳入国家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计划,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入学考试,并符合相关招生录取规定和要求。毕业时发哈尔滨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毕业证书和俄罗斯远东国立交通大学学习证明。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

  第十七条 往届生的录取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考院的有关规定办理,和应届生一视同仁。

  第十八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执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