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黑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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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主管部门:
黑龙江省
本科农林类公办

社会工作

专业代码:
030302
学历层次:
本科
修学年限:
四年
学科门类:

专业介绍

文史类 学制:四年 授予学位:法学学士

咨询电话:15164599668

一、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有基本的社会工作理论和知识,有良好的人文素质和浓厚的伦理情怀,有社会调查研究技能和社会工作服务能力,能在民政、劳动、社会保障和卫生部门及工会、青年、妇女等社会组织及其他社会福利、服务和公益团体等机构从事社会保障、社会政策研究、社会行政管理、社区发展与管理、社会服务、评估与操作等工作的应用型专业人才。

二、培养要求:本专业培养的突出特点是注重实务性,在课程体系的设置上以课程见习和专业实习为重要的培养方式和手段。始终坚持理论联系实际,重视学生实践技能、动手能力和创新素质的培养。专业课设置注重方法与技术,考核方式注重开放式能力考查与理论知识考查相结合。

三、专业特色:始终坚持理论联系实际,不断改革完善实践教学环节,构建社会工作实践教学新体系;重视学生实践技能、动手能力和创新素质的培养。

四、核心课程:在社会学原理、社会心理学、伦理学、中国社会思想史的基础上开设个案工作、小组工作、社区工作三大社会工作方法课,同时开设社会调查、社会政策、社会保障、社会福利、社会行政学、西方社会学、社会统计等专业课程。

五、毕业生应获得的知识和能力:毕业生应完整准确地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社会工作的基本理论、方法和知识,了解社会学的理念和方法;了解党和政府的重大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具有初步的科学研究能力,善于了解国情,善于分析各种社会现象和问题。毕业生应熟练掌握社会工作的各种技能和方法;掌握社会调查方法和技能;具有较强的论文写作、语言沟通、人际交往及社会资源整合能力。

六、毕业去向:社会工作职业已纳入国家职业序列,毕业生可直接参加由国家人事部和民政部组织的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考试。毕业生可在各级各类学校、研究机构、工厂、农场等企事业单位和政府机关,从事社会行政管理、社会政策研究、社会福利与社会救助、社会保障、社区发展与管理、社会服务、文秘、行政管理等工作,也可在社会组织从事社会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