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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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主管部门:
安徽省
本科综合类公办

招生政策

  2012年招生政策

  1.第一志愿报考我校,高考文化分数(原始分)超过本省文理科一本分数线且家庭经济困难的安徽考生,进校后可选择专业并免除四年学费;

  2.第一志愿报考我校,超过本省一般本科线40分以上的考生,录取时优先满足其专业志愿;

  3.地市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中共党员、各类学科竞赛和比赛二等奖以上获得者,优先录取,优先满足与其特长相关的专业志愿;

  4.实习基地中学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只要达到我校投挡线,专业志愿服从调剂,无其它特殊情况者,优先录取;

  5.新生入校学习一学期后,学习成绩优秀者,根据省有关文件精神及我校有关规定,可以申请调整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