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管理
专业介绍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教学计划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本着“加强基础、淡化专业、贴近实战、培养通才”的原则,培养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政治坚定、业务扎实、纪律严明、技能熟练、作风过硬、知识广博、体魄强健,德智体全面发展的能适应治安管理需要的高等应用型人才。
(一)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以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基本原理,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党,忠于法律;能够树立牢固的法制、纪律观念,做到令行禁止,一切行动听指挥;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热爱公安事业,有献身精神。
(二)能熟练掌握和运用与本专业有关的法律、法规,具有较高的执法水平。
(三)掌握公安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掌握治安管理工作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较强的公安基层基础工作能力和处理各种治安案件、事件及一般治安问题的能力。具有较快适应相邻专业业务工作的基本素质与能力。
(四)掌握一定的人文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知识,具有相应的科学文化素养,具有独立获取知识的基本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
(五)具有健康的体魄和良好的心理素质,达到国家规定的体育锻炼标准,掌握射击、擒拿格斗、驾驶、泅渡、查缉等警体技能,能够适应公安实战的需要。
二、学制
3年
三、课程设置
(一)公共基础课: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人民警察职业道德与纪律作风、形势与政策、大学语文、大学英语、计算机应用、体能、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汽车驾驶,共9门,428课时,占总课时的24%。
(二)专业基础课:公安学基础理论、法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行政法、公安心理学、警察公共关系、公安应用写作、形式逻辑、格斗、射击、查缉战术,共13门,728课时,占总课时的36%。
(三)专业课:治安秩序管理、户政与人口管理、治安案件查处、公安群众工作、反恐概论、涉外警务、现场勘查、侦查讯问、犯罪心理学、治安部门管辖刑事案件的查处、消防管理、安全防范技术、群体性事件预防与处置、公共安全管理、侦查学、交通管理、毒品案件侦查、照相,共18门,572课时,占总课时的40%。
同时,开设文学鉴赏、文献检索、禁毒、国内安全保卫、警察心理健康、社会学等一系列讲座课。
四、实践教学
第一学年第一学期安排4周入学教育与军事训练,通过入学教育和军事训练,增强学生的军事素质。
利用寒暑假安排学生到公安机关见习5至6周,以提高对公安工作的感性认识和适应能力。
毕业实习32周,组织学生到公安机关参加实际公安工作,巩固和强化理论学习成果,培养警察意识,提高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能力。
技能性较强的课程,其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时间,根据课程性质,按照2:1或1:1的比例执行。
五、考核
教学计划规定的各门课程都要按规定进行考核。每学期的考试和考查课程,按百分制记分;其中《英语》必须通过“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的B级考试;《计算机应用》必须通过“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的一级考试;体能必须达到《人民警察录用办法》规定的标准;汽车驾驶要求达到国家规定的C1证标准。
六、教学进度安排
见表《治安管理专业课程设置与学时分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