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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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主管部门:
四川省
专科(高职)综合类公办现代学徒制试点院校
录取规则
四、录取规则
1、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纪律,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对考生进行德、智、体全面考核,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学院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为1:1.05,对于进档考生,以专业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专业志愿无法满足专业投放计划,考生愿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院根据考生分数和各专业具体情况调剂到相应专业。
3、学院各专业招生计划男女生比例无要求;政策加分或降分投档录取的考生一视同仁;按志愿录取的考生一律不退档。
4、艺术体育类专业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录取。
5、报考我院空中乘务专业的考生需参加我院统一组织的面试,面试不合格者不得录取。
6、所有专业无外语语种限制。
7、从2012年起,我院在四川省实行两个院校代码招生,考生在填报我院志愿时,应根据所选专业填报正确的院校招生代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