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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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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主管部门:
四川省
专科(高职)理工类公办现代学徒制试点院校

录取规则

  四、录取规则

  (一)严格按照国家招生录取政策进行录取。对思想政治品德不合格的学生不予录取。

  (二)进档考生按专业志愿优先原则,再分数优先原则。依据考生考分顺序从高到低录取第一志愿,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录取后续志愿,直至录满为止。对考生填报志愿没能录取,但服从专业调配者将随机调配到未录满专业,不服从调配者做退档处理。

  (三)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患有学校可不录取疾病者不予录取。已经录取的考生如查出患有可不录取疾病者,将上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录取资格。

  (四)凡发现所提供高考录取材料有弄虚作假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和学籍,退回户口所在地。

  (五)我院对男女生比例、外语语种不设限,但进校后只提供英语教学。

  (六)特殊专业报考要求:

  铁道交通运营管理、铁道车辆、铁道机车、铁道信号自动控制、铁道工程技术、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专业不予录取色盲、色弱及其他各类不能准确识别颜色者。对眼睛近视达到600度及其以上者,建议慎报上述专业。铁道交通运营管理专业、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建议男身高170cm以上,女身高160cm以上填报;铁道信号自动控制、铁道工程技术、铁道车辆、铁道机车,建议男身高165cm以上,女身高155cm以上。

  (七)录取完成后将在学院招生信息网上公布录取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