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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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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主管部门:
河南省
本科理工类公办

录取规则

  郑州工程技术学院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在教育部领导下,由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组织录取。

  第十条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文化统考成绩达到当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郑州工程技术学院提档要求的情况下,学校普通本科、专科专业严格按照志愿先后顺序进行录取,专业安排以相同志愿优先满足高分考生所报专业为原则(即录取系统中志愿清,分数优先),同分情况下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艺术类、体育类招生录取原则具体如下:

  (一)艺术类:

  1.本科:

  产品设计专业:考生文化课、专业课均达到河南省划定本科A段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按专业课*50%+文化课*50%折合后,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专科:

  摄影摄像技术、环境艺术设计、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专业:考生文化课、专业课均达到河南省划定专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音乐表演、音乐表演(声乐)专业:考生文化课、专业课均达到河南省划定专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专业主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舞蹈表演专业:考生文化课、专业课均达到河南省划定专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以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播音与主持专业:考生文化课、专业课均达到河南省划定专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按专业课*60%+文化课*40%折合后,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广播影视节目制作专业:考生文化课、专业课均达到河南省划定专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按专业课*30%+文化课*70%折合后,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二)体育类:

  社会体育(健身运动指导)、体育教育专业:考生文化课、专业课均达到河南省划定专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以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十一条 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郑州工程技术学院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

  第十二条 对于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遵照教育部颁发的《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鉴于浙江省实施新高考方案,我校对浙江省考生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和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为:限选思想政治、历史、物理,考生进档后按“先分数后等级”的排序办法安排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