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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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主管部门:
重庆市
本科语言类公办
招生政策
四川外语学院简称“川外”,建于1950年,位于中国第四个直辖市——重庆,占地1100亩,是重庆市人民政府命名的园林式单位。
2010年招生政策三大变化:
一是录取批次的调整。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今年我校的俄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意大利语、日语、阿拉伯语、朝鲜语和越南语专业在各省(市、自治区)纳入本科提前批次录取,并根据各省(市、自治区)的招生政策和生源质量执行相应批次录取分数线;其余专业维持本科第二批次录取(重庆、陕西、河北和贵州四省市英语、翻译和商务英语专业纳入本科第一批次录取)。
二是对加(降)分的处理。 我校今年实行“加(降)分出档,裸分选专业”。
三是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的调整。 今年报考我校的艺术类考生,我校按照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各占50%的百分制权重计算综合成绩,并着重参考英语和语文成绩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