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湖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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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主管部门:
湖南省教育厅
本科综合类民办
舞蹈学
专业介绍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有良好思想道德修养和人文素质,掌握舞蹈学科基本理论与基本技能,具备一定舞蹈研究能力、表演能力、编创能力及教学能力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学生毕业后能在专业艺术团体、文化部门从事表演、艺术行政管理、文艺活动策划等工作,也能在中小学校从事舞蹈教学工作。
二、培养要求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基本知识,熟悉我国的文艺方针和政策,系统地掌握舞蹈学科基本理论,具有较强的专业技能。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个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 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祖国,拥护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修养和人文素质。
2. 具有较强的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具有较宽的国际视野,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与人交流的能力。
3. 掌握舞蹈学科的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
4. 初步掌握我国主要民族民间舞种的风格和技术特点。
5. 具有舞蹈创编、舞蹈评论及舞蹈表演的能力。
6. 了解近现代舞蹈的发展趋势。
7. 掌握舞蹈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备一定的科学研究能力。
8. 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身心健康。
三、主干学科
音乐与舞蹈学。
四、核心课程
芭蕾舞教学法、舞蹈艺术概论、中外舞蹈史、古典舞身韵、民族民间舞、现代舞基训、毯子功、舞蹈美学、舞蹈教育学、舞蹈编导。
五、主要实践教学环节
军训、舞蹈理论实践(舞蹈作品赏析、地区文化考察与研究、舞蹈理论研究与创新)、舞蹈教学实践、艺术表演实践、毕业实习(含毕业供需展示)和毕业论文等;艺术采风、公益汇演、志愿者活动。
六、修业年限
学制四年。
七、授予学位
修满175学分,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