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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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主管部门:
安徽省
本科农林类公办

招生政策

(1)第一志愿(不含征集志愿)报考我校本科专业且总分高出一本分数线40分及其以上的考生,给予减免4年学费的奖励。

(2)实行平行志愿填报方式的省份,鼓励考生A志愿报考,对A志愿报考我校进档的考生,高考成绩达到考生所在地一本分数线8分及其以上,尽可能按考生填报的第一专业志愿录取。

(3)对报考我校被录取的考生,总分高出考生所在地一本分数线15分及其以上,允许学生在第二学期自主选择专业一次(体检受限、文理科互转以及特殊专业除外)。

(4)对报考我校被录取的考生,进校后第一学期学习成绩名列所在专业前20%,允许学生在第二学期自主选择专业一次(体检受限、文理科互转以及特殊专业除外)。对第一学期学习成绩达不到所在专业前20%的学生,学校将根据师资、教学管理与学生管理等具体情况,列出部分专业供其自主选择;或参加相关科目的水平测试,测试合格者可以自主选择到相关专业学习。

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