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专业主要培养具备音乐表演方面的能力,能在专业文艺团体、艺术院校等相关部门、机构从事音乐表演、教学及研究工作的专门人才。核心课程有:音乐教育理论、语言正音、视唱练耳、艺术概论、和声学、民族民间音乐、管弦乐法、中外音乐史及名著欣赏、钢琴、声乐、器乐、合唱与指挥、舞蹈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