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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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主管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
专科(高职)其他类公办

录取规则

  统考外语语种:英语

  二、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身体条件的要求,原则上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及有关规定执行。

  另因工科专业性质所限,对以下8个专业要求考生无色盲色弱(不能识别红、黄、绿三种颜色中任何一种):安全技术与管理、建筑工程技术、信息安全与管理、工程测量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消防工程技术、工程造价、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三、进档考生专业确定办法:

  高职高专普通批按平行志愿投档。所有批次的进档考生按以下原则确定专业:

  (一)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进档考生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相关专业,计划未满可按我区招生相关政策复征或降分投档录取。

  (二)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调剂到相应专业。高考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做退档处理。

  四、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五、录取学生未向学校请假,超过学校规定的入学报到日期不报到者,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不予入学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