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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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主管部门:
安徽省教育厅
专科(高职)综合类民办

录取规则

  1、我校招生录取工作将执行教育部、安徽省教育厅及安徽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2、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高速铁路客运乘务专业和空中乘务专业的学生要求:

  (1)五官端正,身材匀称,形象较佳,皮肤较好;

  (2)身体健康,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双眼视力正常,无色盲无色弱无斜视,无传染病史,无纹身无斑状;

  (3)无明显的“O”型和“X”腿,无违法无违纪记录;

  (4)男生身高170—185CM,女生160—174CM;

  (5)体重(kg):【身高(CM)—110】±【身高(CM)—110】×10%。

  (6)肝功能化验无大小三阳、无慢性病史、无精神病家族史、遗传病史、癫痫病史。

  (7)除身高,裸露疤痕,遗传病等不可改变的因素,其它可酌情考虑!

  3、根据省招生部门有关政策及规定的分数线,录取时按照分数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录取报考我院的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