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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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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主管部门:
青海省
本科师范类公办

学校介绍

  青海师范大学是青海省唯一的师范类普通高校。学校是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国家民委藏汉双语人才培训基地、全国高水平运动员培养院校、教育部卓越教师培养项目单位、教育部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教育部教育援青重点支持高校、首批全国文明校园、全国民族团结先进集体。

  青海师范大学创建于1956年。青海省委、省政府根据中央“就地培养、就地供应”的方针,成立青海师范专科学校。1958年升格为青海师范学院,主要举办本科教育。1984年,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青海师范大学”。1994年,学校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成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1997年原青海师范大学与青海教育学院合并组建了新的青海师范大学。2000年至2004年,青海民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青海银行学校等相继并入。2013年,学校获批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

  学校有城西、城北两个校区,占地面积1313.26亩。其中,城北校区占地1139.55亩,于2016年10月落成并投入使用,是建国以来青海省教育事业单项投资最大的建设项目。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资产总值26207万元。馆藏纸质文献总量115.09万册。

  全日制在校学生13450人。其中本科学生8960人,专科学生2983人,全日制硕士生1086人,全日制博士生80人,留学生41人。截至目前,已培养各类专业人才10万余名。

  学校设有18个学院、3所附属中学。学科专业覆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等10大门类。拥有3个一级学科,17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0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类别。有61个本科专业,其中4个国家级特色专业。

  现有教职工1234人(含工勤人员),各类专业技术人员910人。其中,教授240人,副教授328人,博士生导师27人,硕士生导师208人。

  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21人,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1人,中国科学院“百人计划”1人,青海省“昆仑学者”34人次,青海省“高端创新人才千人计划”人才39人,青海省“135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人才计划46人。

  现有1个国家级教学团队,1门国家级精品课程,1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个教育部科研创新团队,15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6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3个省级人文社科基地。建有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青海丝绸之路经济带研究院、班禅研究院等33个研究机构(智库)。学校曾获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2项,青海省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1项,青海省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3项,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2项。近年来,学校承担国家、省部级科研项目600余项,其中国家科技支撑计划课题1项。

  学校高原体育运动教育训练特色突出,女子篮球队先后17次获得CUBA西北赛区冠军。李春秀同学获1992年巴塞罗那奥运会女子10公里竞走铜牌,切阳什姐同学获2012年伦敦奥运会女子20公里竞走银牌。尹顺金同学获第十二届全国运动会马拉松赛金牌。

  学校先后与陕西师范大学、山东大学、兰州大学、北京师范大学等高校建立对口支援合作关系。2018年,形成了以北京师范大学领衔的“团队式”帮扶体系。与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等国外及港澳台地区26所高校建立合作交流关系。2014-2018年共有161名学生赴外交流学习。

  学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四个扎扎实实”重大要求,深入实施“五四”战略,大力推进“一优两高”战略部署,秉承“勤学修德、为人师表”的校训,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不断提高办学水平,努力为地方和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培养更多人民满意的教师和符合新时代要求的高素质人才。

学校领导

  • 张雄伟 党委书记
    主持校党委全盘工作。
  • 史培军 校长
    主持校行政全盘工作。
  • 马德明 党委副书记 纪委书记
    主持纪委全盘工作,负责校办公室(党委办公室),组织、人事和统战工作。分管校办公室(党委办公室)、组织部(人事处、统战部、机关党委)、纪委(监察审计处)。
  • 扎 布 副校长
    负责民族教育及学报、图书馆工作。分管图书馆、学报编辑部。主持民族师范学院党委、行政全盘工作。
  • 王 锋 副校长
    负责成人教育、实验、网络及基础教育工作。分管成人教育学院、实验设备管理中心、网络信息管理中心、档案馆(校庆校友办公室)、基础教育处、三所附属中学。
  • 赵海兴 副校长
    负责学科、科研及对外交流工作。分管发展规划处(含学科建设办公室)、科学技术处、对口支援工作、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 许存宁 副校长
    负责财务、后勤保障和工会工作。分管财务处、后勤管理处(国有资产管理处)、后勤服务中心、工会。
  • 梅岩 党委副书记
    负责宣传、学生教育管理、团委、创新创业及安全保卫工作。分管宣传部、学生工作处、团委、学生就业指导中心、保卫处。
  • 冶成福 副校长
    负责研究生和本专科生教学工作。分管教务处、研究生院、教师发展中心(含高校师资培训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