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黑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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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主管部门:
黑龙江省
本科理工类公办
建筑学
专业介绍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学生掌握建筑学科的基本理论知识和建筑设计方法,具有建筑设计能力和初步的研究开发能力,并能在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以及企事业单位从事设计、科研、管理和开发的高级应用型人才。以建筑设计为主线,突出建筑技术与计算机辅助设计能力的培养,强化基础理论,拓宽专业口径, 注重综合素质与创新应用能力培养。毕业生具有较宽厚的专业基础理论,较强的建筑设计能力和较高的艺术素养,较广泛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的人文科学、自然科学知识。本专业招收具有一定美术基础的考生,入学后需参加美术复试。
主干课程:建筑绘画,建筑设计原理,建筑设计基础,建筑设计,城市规划原理,室内设计原理,中外建筑史,建筑构造,建筑结构,建筑物理等。
就业方向:从事建筑设计、规划设计、室内设计及相关的科研、管理和开发等方面的工作。
授予学位:毕业授予工学学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