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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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主管部门:
广东省教育厅
专科(高职)综合类民办

收费标准

  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九条 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学费标准:12800元/生·年——13800元/生·年,详见我院网站。住宿费:2人间(带电梯、有空调)1800元/生·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