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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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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主管部门:
山东省
本科政法类公办

收费标准

根据《山东政法学院深化学分制改革实施方案》(鲁政院〔2017〕40号)和《山东政法学院学分制收费管理暂行办法》(鲁政院〔2017〕87号)文件的规定,2018年新生按学分制收取学费。学分制收费,是指按专业注册学费和学分学费两部分计收学费的收费管理制度。新生采取预收方式,按年结算。

  学校严格按山东省物价局审批的收费标准收取学费、住宿费等费

  退费规定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鲁政办发【2008】65号)的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