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贵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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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主管部门:
贵州省
专科(高职)医药类公办现代学徒制试点院校

体检标准

  执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考生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不招收色盲、色弱学生。

  (4)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省招办有关加分、降分的政策或管理办法执行。

  (5)特殊专业录取:报考护理、助产专业的考生,五官端正、口齿清楚;身高男性≥1.66米以上,女性≥1.56米以上;体重在标准体重±20%的范围内[标准体重kg=(身高cm-100)×0.9];无残疾:助产专业限招女生;其它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